• 哈尔滨市大数据中心
  • 发布日期: 2023- 04- 28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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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加快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22〕23号)精神,高标准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依据《黑龙江省促进大数据发展应用条例》《黑龙江省“十四五”数字政府建设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决策部署,以“数跑龙江”为统领,以建设“数字化、智慧化、一体化”现代数字政府为主线,围绕政府决策科学化、社会治理精准化、公共服务高效化,赋能引领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生态、数字文化全方位协同发展,重塑政府治理环境、能力、结构、方式、绩效,为推进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谋划。强化系统思维,统筹推进技术、业务、数据融合,全面提升数字政府集约化建设水平,以及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协同管理和服务水平,促进数字政府建设与数字经济、数字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高效集约。坚持“全市一盘棋”,健全数字政府建、管、用机制,优化资源配置,整合信息资源,提升数字政府基础支撑设施的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除特殊情况外,不再新建专网专线。

——坚持数据赋能。健全数据治理制度和标准体系,加强数据汇聚融合、共享开放和开发利用,促进数据依法有序流动,充分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催生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

——坚持整体协同。健全部门协作机制,合理划分牵头部门与业务部门在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与业务应用开发之间的“统分”关系,协同推进信息基础前沿技术突破、基础设施建设、重大科创平台落地、高端人才汇聚、政策环境优化等,推动各领域智慧应用互联互通、业务协同。

——坚持安全可控。强化网络安全风险意识,强化数字政府安全管理责任,落实网络安全法律法规制度要求,全面构建制度、管理和技术衔接配套的安全防护体系,切实守住网络安全底线。

(三)工作目标

到2025年,在全省率先建成高效协同的施政履职数字化工作体系。建成一体化云网基础设施支撑体系、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一体化公共支撑体系、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等数字基础支撑底座。聚焦经济调节、社会治理、市场监管、公共服务、政府运行等领域和哈尔滨城市特色,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城市治理“一网统管”,政府办公“一网协同”,城市运行“一屏统览”,创新应用赋能“数智生活”。数字政府特色应用在数字决策、数字治理、数字服务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城市数字化转型初见成效,数字政府发展成果成为实现“七大都市”建设目标的创新引擎、核心支撑、重要途径和关键载体。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建设一体化数字履职体系

全面推进政府数字化转型,促进政府管理和服务整体协同,提升政府履职效能。

1.深化体制机制建设。成立市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构建职责明确、统筹推进的数字政府建设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数字政府建设水平。完善数字政府建设领导机制,组建工作专班,为建设数字政府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2.强化标准制度建设。围绕公共支撑、数据要素质量和创新应用,统一技术规范,打通各类系统、融合各项业务、共享各类数据。建立数字政府标准体系相关制度,实现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系统和信息的互联互通。〔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3.深化管理评价体系建设。构建数字政府统一项目管理体系,建设市级集中化项目管理库和项目管理平台,对项目建设效能实行数字化管理考核。围绕用户体验、数据赋能、履职效能等关键评价指标,构建数字政府评价指标体系,定期评价数字化履职效能。〔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

4.推进政务应用互联互通。建设数字政府底座,支撑行业应用建设。对部门之间、层级之间的业务流程进行数字化再造,推进数据共享、业务协同和平台协同。按照数字政府建设技术标准体系,规范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建设。按照“技术架构统一、业务架构统一、数据架构统一、安全架构统一、运维架构统一、工程架构统一、管理架构统一”标准,建设数字政府应用体系。〔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5.推进政务系统业务协同联动。推进全市各领域履职平台业务、数据、应用协同融合,推进应用场景协同联动,实现管理一体化、系统化、闭环化。强化决策指挥调度能力建设,围绕重大决策、重大部署、重大工程指挥调度需求,集成各行业应用系统、整合数据资源,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一体化决策指挥调度督查应用体系。强化各行业履职平台纵向支撑能力建设,建立跨层级履职事项清单,推进市、区县(市)同类业务同标准同平台建设,推进行业履职平台与面向基层、社区、网格等平台协同联动;强化各行业履职平台横向协同能力建设,建立跨部门履职事项清单,拓展一网协同、一网通办、一网通管等协同履职能力,实现跨部门一体化协同。〔牵头单位:市直各部门,区县(市)政府按分工负责〕

(二)加快建设一体化数字基础设施

坚持公共基础设施集约化、一体化建设,优化资源配置,促进资源高效合理利用,提升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

6.建设城市“数智中心”。集成算力、平台、数据、业务,赋能各类业务应用场景,建设覆盖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和综合集成应用的城市数字智能中枢,构建一体化、全方位城市治理和指挥调度体系。〔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7.提升电子政务网络支撑能力。推进全市网络覆盖和平台优化,推广IPv6、5G等新技术应用,将各部门业务专网整合对接到电子政务外网。适时启动“双平面、高带宽、负载均衡”的第二平面网络建设。〔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8.构建集约化“城市光网”。建设智能承载、高速互联、融合泛在、安全可靠的高速智能城市光网“一张网”,统一承载电子政务网、行业专网等专网链路。〔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9.构建集约化“政务云”。建设统一管理、逻辑集中、物理分散、资源共享、安全可靠的市级政务云平台集群,构建一体化政务算力网络。依托省级政务云管理平台,整合全市各类云资源,并实行统一集中管理、统一资源调配、统一安全监管、统一考核评价。持续推进全市政务信息系统上云工作,将全市各类业务系统和数据资源分级分类逐步迁移至政务云。强化异地数据备份,提升政务云安全保障能力。〔牵头单位:市大数据中心〕

(三)加快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

推进政府主导下的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建设,实现政务数据全量归集、高效共享,公共数据资源有序共享开放。

10.汇集政务数据资源。摸清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底数,编制覆盖市、区(县)等层级的一体化政务数据目录,形成政务数据“一本账”。按照完整、准确、合规和“一数一源一标准”要求,“有序分类,按需采集、应归尽归”政务数据,将具备批量计算能力的数据汇聚到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并进行统筹管理。〔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11.共建共用数据资源库。完善人口基础数据库、法人基础数据库、自然资源和地理空间基础数据库、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经济运行信息系统数据库、电子证照基础数据库,优化医疗健康、政务服务、社会保障、生态环保、信用体系、应急管理、国资监管等主题数据库,并纳入一体化政务数据资源体系实行规范管理。〔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民政局、市大数据中心等,各区县(市)政府〕

12.建设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建设集数据采集汇聚、数据治理、数据安全、数据共享交换、数据开放、数据服务、可视化展示和运营管理功能,数据“一本账”展示、“一站式”申请、“一平台”调度等能力于一体的全市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对全市政府公共数据资源实行集中存储和统一管理。将全市政务数据资源对接到国家、省级政务数据服务门户,承接上级数据平台数据回流。〔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13.建设数据共享交换开放体系。建设全市统一数据共享交换主平台,形成数据共享交换核心枢纽和主通道。依托市主平台,构建“1+N”全市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体系,并对接到国家、省数据共享交换平台,为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数据资源共享交换提供支撑服务。坚持“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按照数据资源分级分类标准,建立数据共享交换工作机制,推动数据自动、主动共享,并加强共享数据全过程管理。加强市公共数据开放统一平台建设,增加应用场景服务,探索数据开放新模式,安全有序推动公共数据“应公开尽公开”。〔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14.实施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按照“谁采集、谁负责”“谁校核、谁负责”“最小够用、全程防护”原则,落实数据质量责任,确保采集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时效性。完善数据质量监管机制,做好可靠性及安全性评测、应用安全评测、监测预警和潜在风险评估,及时处理监管中发现的各类数据质量问题。对数据质量实行监管联动,确保数据状态可感知、数据使用可追溯、安全责任可落实,严防数据泄露、篡改和滥用。〔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15.建设大数据处理分析系统。构建覆盖数据归集、加工、共享、开放、应用、安全、存储、归档等各环节,具备数据运算、分域分级用户管理和数据沙箱模型开发等能力,集成自然语言视频图像解析处理、挖掘分析、可视化、融合计算等功能的通用算法模型和控件库,创新“区块链+政务数据”等场景应用,完善数据供给的可信安全保障机制。〔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16.开展数据要素资产管理。探索建立公共数据资产确权登记和评估制度,发展数据资产评估、登记结算、交易撮合、争议仲裁等市场运营体系,加强数据资产管理,健全数据流通交易规则。探索数据资源化、资产化、资本化相结合的新型数据要素分配机制,完善数据要素市场的制度框架和支撑体系,稳妥开展数据资产化服务,谋划建立哈尔滨市大数据交易中心。积极开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试点,围绕重点领域开展数据要素市场中介服务,探索公共数据与社会数据的双向开放、融合共享模式,形成数据资源“洼地”,释放数据红利。〔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强区县(市)政务数据体系建设。原则上,区县(市)要充分利用市级归集数据资源,开展共享应用,有条件的或已经建设的数据资源,按照市级标准对接到市数据资源中心平台。〔牵头单位:各区县(市)政府〕

18.丰富数据应用场景。以应用场景为牵引,全面推进政府履职运行数字化转型,统筹推进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集约建设、互联互通、协同联动,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建立健全政务数据供需对接机制,推动数据在多行业、多领域、多层级全面应用。〔牵头单位: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各区县(市)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探索组建大数据公司。由市属国有企业牵头控股并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组建市属大数据公司,负责围绕政务大数据资源进行价值释放,深度挖掘资产价值,构建应用场景,推广政府数据市场化应用,推进数据市场化运营,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发展。〔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国资委〕

(四)加快建设一体化应用支撑体系

坚持基础应用支撑资源共享共用,由市级统一规划设计、统一标准建设、统一部署应用,为全市各部门、各层级业务应用提供公共服务支撑。

20.拓展身份认证应用。以省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推进自然人、法人、公务人员等相关信息统一注册、统一登录和实名认证。加强身份认证无感化应用,丰富刷脸、扫码、指纹等应用场景。〔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21.拓展电子印章应用。按照国家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标准规范,建设全市政务系统电子印章系统,为政务部门提供制章、用章、验章等服务。加强电子印章一体化应用,为电子印章在电子证照、电子文书、电子公文等业务应用提供支撑。建设全市企业电子印章平台,建立企业电子印章制作、发放、使用服务体系,逐步在政务服务、电子政务、电子商务、电子金融等领域扩展应用。探索个人电子签章应用,推广电子签名在高频政务服务等场景应用。〔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22.拓展电子证照管理应用。建设电子证照管理应用平台,提供电子证照制证、用证服务。优化电子证照制发证体系,将制发电子证照作为业务办理的必要环节,实现事项办理系统与电子证照库无缝融合。加强电子证照信息互认共享,推动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23.拓展公共收缴支付平台功能。依托省、市统一收缴平台构建政务服务统一公共收缴支付平台,加强政银合作,聚合各类支付渠道,提供缴费支撑服务,为企业群众提供在线缴费、缴费结果查询、退付办理、电子票据查验、电子票据下载等服务。〔牵头单位:市税务局、市营商环境局〕

24.建设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基于北斗卫星导航系统(BDS)建设全市三维测绘基准体系,全面推进新型基础测绘、实景三维哈尔滨建设;整合卫星遥感、商用地图等多源信息,构建安全、可靠、自主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或时空信息云平台),促进地理信息数据安全应用,为政务服务、应急指挥、重大决策等提供空间定位基础和时空数据底板。建设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以城市时空数据信息为基础,汇聚城市三维数字模型,形成逻辑统一、分布存储的CIM基础数据库,建立与省级CIM基础平台互联互通,支持多行业信息汇聚、融合、提取、展示的市级CIM平台;推进“CIM+”应用,强化与城市运行各类系统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鼓励企业将有关系统对接到政府城市运行系统,带动城市管理实现“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提升城市治理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住建局〕

25.建设自然资源资产管理系统。围绕“资源—资产—资本—财富”转化,建设生态产品交易平台,对自然资源资产实行清单管理,实现自然资源数据与数字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构建碳排放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体系,形成集约节约、循环高效、普惠共享的绿色低碳发展新格局,服务保障碳达峰、碳中和目标顺利实现。〔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发改委〕

26.建设数字政府运营调度监控平台。依托省、市共建的数字政府运营调度中心,整合接入各相关部门业务系统,汇聚多源数据,拓展动态监测、统计分析、趋势研判、效果评估、风险防控等应用场景,统筹推进决策信息资源系统建设,构建跨部门、跨层级联动,可视化、扁平化、多端互联的全市社会治理综合指挥调度及监控平台。大力推行“互联网+监管”,构建一体化在线监管平台,推动监管数据和行政执法信息归集共享和有效利用,形成集约高效、共享协同的社会治理模式。〔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27.探索建设数字政府区块链基础支撑平台。利用区块链公开、透明、可回溯、难篡改等特点,建立安全信任工作机制,推动电子数据、证照等上链应用。运用区块链技术优化业务流程,进一步减要件、减环节。按照块链对接标准,与各地开展区块链互信合作。〔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五)加快建设一体化协同办公体系

加快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及移动端建设,推动全市政府机关内部政务事项线上集成化办理,不断提高机关运行效能。

28.探索建设全市统一的“哈政通”政务协同办公平台。依托省“龙政通”移动办公平台,围绕提升业务流程定制、填表报数“一张表”服务能力和支撑机关内部“一件事”联办能力,搭建跨部门、跨层级的业务流转与审批功能模块,实现政府系统非涉密公文电子化流转、文件审批、信息报送、督查督办、会议通知、视频会议等共性业务网上闭环办理。建设移动端协同办公平台,加强政务事项内部“掌上办”。建立“哈政通”政务协同与信创涉密办公系统交换通道,实现办公业务闭环。〔牵头单位:市政府办公厅、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按分工负责〕

(六)加快建设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以一体化政务服务推动“放管服”改革,推进“一网通办”,线下政务大厅与线上平台融合服务,推行全程电子化办事、“一件事”集成。

29.提升基层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强化街道、社区“一网通办”基础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承载能力,推进更多服务事项就近办理。推进“一网通办”向乡村延伸,完善全市四级服务体系,开通全市行政村级的网上政务服务,实现村级政务服务业务应上尽上。〔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

30.提升智能化水平。拓展集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推送、智能秒批于一体的电子化政务服务应用,开通电子印章应用、电子填表、二次录入转化等功能,建立全程电子化流转的填报、审批、存档、共享闭环流程,推广全市一体化预约、入厅办事行为分类等个性服务。〔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31.建设智能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平台。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化大厅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将市、区县(市)智能政务服务大厅管理平台与省平台对接,强化预约、排队叫号、自动终端、窗口评价等功能应用,提高政务服务效能。〔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各区、县(市)政府〕

32.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设全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网站,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创新信用建设服务方式,推动信用信息深度开发利用。建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机制,根据企业信用实施差异化监管。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特种设备、危险化学品、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等重点领域实行全主体、全链条数字化追溯监管,逐步形成全过程、全周期的监管体系。〔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33.打造更多特色服务。紧扣数字政府改革领域,推出跨省通办、全城通办、适老化服务、创业安家智图、就近办、智办、免证办、“一张身份证”办事、“一业一证”、证明秒开联办、企业档案匹配服务、自助式政务服务驿站、健康码一码服务、特色主题服务专区等特色创新服务。提升高频便民服务网上政务服务能力,实现12345热线与全市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好差评”系统及部门业务系统业务互通和信息共享,形成高频民生投诉网上受理、办理和评价闭环。探索建立标准化地址库,提升企业开办、注销一网通办能力。〔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34.拓展“e冰城”移动应用。围绕“用一个APP可畅享全市综合服务”,打造政府、社会、企业、市民四位一体的移动服务平台,实现政务服务、交通出行、医疗健康、文化旅游、体育赛事、社区生活、场馆使用等政务服务和便民服务“一站式”对外,加强“e冰城”品牌推广,提高关注度,增加用户使用量。〔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35.统一“一码通城”技术标准。打造以百姓为中心、安全可信、可管可控“为人赋码”能力体系,推出市民“丁香码”服务,在政务服务、民生服务、诚信体系、社会治理、城市安全、交通出行及便捷支付等场景进行应用。〔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36.建设智慧公积金服务平台。编制住房公积金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实施清单,推动更多服务事项全程网办。推动服务跨地域、跨部门协同,优化异地业务办理流程,压缩办理时限,提高“跨省通办”协同效率。推进跨部门服务事项“一件事一次办”,拓展智慧精准数字化服务场景,在网厅、客服热线等服务渠道推广智能应答、智能外呼等服务,深入分析“好差评”、政策咨询、业务办理数据,针对弱项短板,优化和创新服务模式。〔牵头单位:哈住房公积金中心〕

(七)加快建设一体化数字治理体系

围绕新型智慧城市建设,以数据资源共享应用为牵动,推进治理体系数字化转型,打造精准治理、有效监管、多方协作的全国新型智慧城市标杆。

37.提升公共卫生防护智慧化水平。强化公共卫生数据采集、整合,实现医保、公安、交通等部门跨行业、跨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建立智能预警机制,有效支撑公共卫生事件快速、高效处置,实现联防联控。〔牵头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营商环境局〕

38.推进智慧医保数字化标准化应用。依托智慧医保信息化建设,深化医疗保障数据管理应用,加强数据互通共享,推广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和移动支付建设,开发集定点医药机构规划管理、医保价格监测等多位一体的医疗保障智慧系统,提升医保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营商环境局、市残联〕

39.打造校园安全协同治理体系。创新教育安防视频实时共享机制,在校园出入口、校车营运和食堂等关键部位增设视频监控点位,提高城市综合治理能力。〔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

40.推进“互联网+基层治理”。加强数据回流,按照组织架构与业务权限,建立社区库、行业库、专题库,授权社区调取市、区(市)政务数据平台数据,解决基层看不到数据问题。拓展数据应用,依托人、房、车、收入、企业等基础数据,按需建立业务模型,再造数字化流程,提供数据批量核查比对、结果自动推送,解决数据应用难问题。推行移动管理,利用“e冰城”提供社区管理功能,社区使用数据时要同步收集信息,并补充、验证、反馈行业部门数据,提升数据的准确性和真实性。提供智能分析、自动统计、报表生成等工具,减少社区重复性工作。结合网格智慧化管理平台建设,整合、共享电子网格地图等基础数据资源,建设指挥调度顺畅、运行安全高效的全市网格化信息管理系统。〔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民政局、市工信局、市大数据中心,各区县(市)政府〕

41.提升生态环保协同治理能力。打造生态环境综合管理信息化平台,强化生态环境监测感知、协同指挥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对生态环境要素数据进行全域联网,综合大气、水、土壤、自然生态、核与辐射、气候变化等数据资源,建设“天地一体化”生态保护红线空间信息数据资源库,逐步形成生态保护红线“一张图”,促进生态环境保护精准治理。建设自然资源一体化信息平台,摸清全市各类自然资源底数,构建自然资源云上全域大数据体系;完善自然资源三维立体“一张图”和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立“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围绕黑土保护、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提升自然资源卫星遥感监测与卫片执法的智能化、实时性与精准度,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水平。〔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42.构建网格化信息平台。建设辖区档案系统、辖区配备系统,为网格员提供辖区内人、单位、房屋、楼宇等对象管理、分类查询、基础档案展现、基础统计、可视化功能,实现辖区服务管理对象电子化、全覆盖。建设事项任务管理、工作台账、民情日志等系统,为各级部门提供任务分派、审核等全过程监管。建设具备涵盖日常巡检、事件上报、信息采集、事件回访等功能的移动巡检系统、协同治理系统,为各级指挥中心提供事件调度分派功能,为各级部门提供事件处理功能,支撑跨层级、跨部门、跨区域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市民政局〕

43.推进不动产办理一体化。扩展哈尔滨市不动产登记系统服务能力,为县(市)提供婚姻、税务、户籍、银行等业务共享协同通道,推动县(市)一体化办理不动产业务。〔牵头单位:市资源规划局、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44.推动公安大数据警务发展。参照全省公安大数据平台建设模式,依托市级政务云平台,搭建公安政务云“大基座”,为构建公安大数据应用提供坚实基础保证。构建大数据智能实战指挥中心,全面推进天网工程建设,夯实网络运行综合保障,打破警种、层级、区域信息壁垒,按照一切资源化、资源目录化、目录全局化、全局标准化要求,加强数据资源集中汇聚与融合共享,加速警务效能提档升级。〔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营商环境局、市大数据中心〕

45.提升“数字城管”数智化管理能力。借助网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及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打造城管云平台,促进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融合,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智能化、精细化能力。加强公共服务平台便民服务能力建设,保障企业、群众诉求得到高质高效解决,实现多渠道、多领域的数据共享共用。〔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46.推动公共交通数字化转型。依托“哈尔滨高寒城市智能公交系统”,启动全市公共交通领域数字化转型,建立公交智能化系统,实现公交车、巡游出租车车载智能调度终端全覆盖。优化数智信息服务,推出更多具有哈尔滨公交特色的掌上服务。推进道路客运转型升级,促进公众出行和货物运输信息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各类运输服务信息的融合应用,打造智慧出行应用,推动智慧物流发展。〔牵头单位:市交通局〕

47.夯实智慧农业基础。打造智慧粮食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全市粮情测控全程即时在线管控和穿透式监管模式,国家政策性粮食(含政府储备粮)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覆盖。打造智慧渔政、智慧畜牧、智慧种植、智慧种业和智慧农机等基础信息平台,构建农业农村“空天地”一体化观测网络和监测预警体系,推进数据资源体系和应用场景建设。加强农业农村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建立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网络服务体系。〔牵头单位:市粮食局、市农业农村局〕

48.深化智慧人社数字化改革。依托智慧城市“人社云”平台,持续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和社会保障数据应用,持续推进人社数据回流归集、公共服务事项对接、业务流程协同调度、多维度监督监管预警、多场景主题统计分析。打造“数智就业”“哈尔滨就业地图”等智办服务体系,推进哈尔滨就业失业创业信息监测系统建设,实现就业创业信息监测工作数字化、智能化、信息化和现代化,为群众就业创业提供精准服务。加强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推广,拓展社会保障卡应用领域。〔牵头单位:市人社局〕

49.推进社会救助数字化延伸。探索建立困难群众动态监测机制、预警监测机制和救助信息互通机制,实现救助需求综合研判、救助对象统一核对、救助信息互通共享。加快推进社会救助服务向移动端拓展,实现更多救助事项“掌上办”。〔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营商环境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医保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住建局、市人社局、市残联〕

50.建设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依托城市数据资源中心,探索建设城市生命线前端感知系统,在城市燃气、供水、排水、桥梁等基础设施重点隐患部位布设前端物联感知设备,实现设施运行状态全方位物联网监测,构建全方位、立体化城市公共安全体系,提升城市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牵头单位:市应急局〕

51.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化。建设智慧文旅平台,全方位提升文旅行政部门数字化监管、服务水平。对数字博物馆、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进行提档升级,提升网络化、智能化服务水平。加强景区建设智慧化水平,完善景区公共服务设施,提升景区门票分时预约、电子票务、智能停车场等管理水平。对亚布力滑雪度假区进行数字化升级。提升文旅市场营销数字化水平,利用短视频社区平台和各类OTA平台推广特色文旅资源、产品线路、节庆活动,扩大城市影响力。〔牵头单位:市文广旅游局、市营商环境局、亚布力管委会〕

(八)加快建设一体化安全防护体系

落实数字政府安全管理制度要求,强化安全管理责任,构筑全方位、多层级防护体系,保障数字政府基础设施和信息系统平稳、高效、安全运转。

52.统筹构建数字政府安全运营支撑平台。各行业各领域政务应用系统按照统一安全标准体系开展集成对接,形成态势感知、智能分析、高效定位、闭环处置、攻防演练一体化的安全运营支撑体系。〔牵头单位:市营商环境局〕

53.强化网络安全底线思维。全面落实网络安全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要求,推动安全与应用协调发展。提升数据安全防护能力,对重要数据资料进行分级分类安全管理,建立数据流动安全评估机制,强化个人和法人信息保护。围绕系统安全稳定运行,督促网络运营单位制定运维方案、应急预案,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和应急演练制度。〔牵头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保密和机要局、市公安局、市营商环境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始终把党的全面领导作为加强数字政府建设的根本保证,各区县(市)党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要切实履行领导责任,及时研究解决影响数字政府建设的重大问题。市营商环境局要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推动各部门同向发力,按时间节点完成各项任务。各区县(市)、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建立数字政府建设主要领导负责制,成立数字政府建设工作专班,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完善推进体系。坚持“政事”分开、“建管”分离,构建全市数字政府管理建设和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架构。市营商环境局负责数字政府管理工作,要牵头制定年度建设方案及工作要点。市工信局负责协调做好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市大数据中心负责为全市数字政府、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智力支持和技术保障。各区县(市)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要按照市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工作职能,负责本区域、本部门、本系统数字政府和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具体推进工作。

(三)加强项目管理与资金保障。编制系统建设开发管理、项目管理、专家管理、运维管理、评估审核等项目管理标准规范。建立支撑政务信息化项目快速迭代建设的资金审核程序和机制。制定项目评价指标体系,坚持项目经费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提升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水平。将数字政府建设资金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数字政府建设,做好数字政府建设资金保障。

(四)完善高端智库。制定适应数字政府发展要求的人才战略和措施,积极引进国际化高层次人才和团队。聘请政务信息化行业领域专家,组建数字政府建设专家委员会,协同各领域专家资源,建立健全专家咨询和决策论证制度,完善政务信息化项目前瞻性、高水平的决策咨询和技术支撑机制,保障数字政府建设管理决策与执行的科学性。

(五)加强监督考核。制定数字政府建设重点任务考核指标,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对实施情况的跟踪分析和考核评估。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以利企惠民效果和企业群众评价结果检验数字政府建设成效。

(六)加强教育培训与宣传。积极开展政府数字化改革专题培训,着力提升干部队伍的数字思维、数字技能、数字素养,增强学网、懂网、用网能力,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数字政府领导力和数字治理能力。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建设复合型人才队伍。加强对数字政府建设新理念、新做法、新成效的宣传推广,提升公众对数字政府建设的认知度和参与度,形成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数字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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